甲、乙两人从A地到B地,甲前三分之一路程的行走速度是5千米/时,中间三分之一路程的行走速度是4.5千米/小时,最后三分之一路程的行走速度是4千米 /小时;乙前二分之一路程的行走速度是5千米/小时,后二分之一路程的行走速度是4千米/小时。已知甲比乙早到30秒,A地到B地的路程是(z;r7\0C3^/M9`:I5X)g)C8F/h6C(}千米。8X'M6r9I7D)O